石化化工产业将面临哪些调整?鼓励12类,限制13类,淘汰17类!
7月14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共有条目1002 条,其中鼓励类348 条、限制类231 条、淘汰类423 条。与上一版相比,总条目减少476条,鼓励类减少473条、限制类增加16条、淘汰类减少19条。
鼓励类
石化化工产业鼓励类条目中,新版按照矿产资源开发、无机盐、农药、涂料、树脂、橡胶、新材料、硅材料、氟材料、轮胎、生物材料、低碳环保技术等12个方面进行了整合,更具体系化和实用性。
石油天然气鼓励类整合为3大类,相比于目录(2019本),新版本增添了天然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项目及技术开发与应用,波化天然气装置不凝气提取高纯氦气技术、成套设备开发及应用的内容。
限制类
石化化工行业限制类有13大类,意见稿内容对目录(2019年本)内容做出部分调整。
调整内容包括:普通合成胶乳-羧基丁苯胶(含丁苯胶乳)生产装置由3万吨/年以下调整至10万吨/年以下;氧化铁系颜料1万吨/年以下调整至3万吨/年以下;钢丝帘线由3万吨/年以下调整至5万吨/年以下等。
新增内容包括:甲草胺、2,4-滴、啶虫脒、噻虫嗪、莠去津、丁草胺、二甲四氯、莠灭净、麦草畏、敌草快、草铵膦、烯草酮、代森锰锌、敌百虫、三唑醇、丙环唑、异菌脲、多效唑、石硫合剂生产装置;VOCs含量超75%的硝基纤维素涂料生产装置;用作制冷剂、发泡剂等受控用途的二氟甲烷(HFC-32)、1,1,1,2-四氟乙烷(HFC-134a)、五氟乙烷(HFC-125)、1,1,1-三氟乙烷(HFC-143a)、1,1,1,3,3-五氟丙烷(HFC-245fa)生产装置(不含副产设施)等。
淘汰类
石化化工行业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有10大类,各类别内容与目录(2019年本)内容基本一致,并对部分细节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新增包括:10万吨/年以下磷铵(工业级除外)(2025年12月31日);高温煤气洗涤水在开式冷却塔中与空气直接接触冷却工艺技术等。
石化化工行业淘汰类产品有7大类。新增了高毒农药产品种类和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的产品范围。
据悉,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目录(2005年本)》后,2011年、2013年和2019年分别对《目录》进行了修订和修正。《目录》是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来源:中化新网)